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梁贺 | 发布时间: 2024-05-15 |
1.第一章 竞标公告中第7条-付款方式中第7.3款:质量保证金:按照使用项目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为开具发票之日起12个月)30日内由使用项目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现变更为:按照使用项目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货到工地交付后12个月)30日内由使用项目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2.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中第6条-支付中第6.2款:付款方式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期满30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现变更为: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货到工地交付后12个月)30日内由使用项目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