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潘明浪 | 发布时间: 2023-11-27 |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运营期保险(2023年全线)
答疑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接受 广东佛清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 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项目运营期保险(2023年全线)(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2270001001) 进行 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答疑 如下:
1.三、现金险保险明细表中(一)方案明细表附加条款第11条非营业时间扩展条款,限额:每一处经营所在地为人民币5万元, 保险期内共计人民币50元,请确认“保险期内共计人民币50元”是否准确。
答复:修正为“保险期内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第七、资格审查资料中(一)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表中所示的是“浙江省级公司负责人姓名”,是否是更正为“广东省级公司负责人姓名”?
答复:修正为“广东省级公司负责人姓名”。
3.公众责任险方案附加条款第20条“服务人员条款”是否有具体条款内容,因“基本条款责任免除中第七条(四)中所述”,无法得知是何内容。
答复: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20.服务人员条款:兹经双方约定,本保险单基本条款责任免除中第七条(四)中所述的为甲方服务的任何人仅指甲方的雇员(包括在岗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修正为:“服务人员特别约定条款:兹经双方约定,‘为被保险人或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人的人身损害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仅指甲方或被保险人的雇员(包括在岗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该项目据了解部分路段已于2022年12月通车并投入使用,过往是否有在其他保司进行投保,请提供赔付数据情况,谢谢!
答复:该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清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保险经纪: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广东佛清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8号楼四层(园区) |
联系人:陈女士、潘先生 |
联系人:魏玉纯、徐庆安 |
电话:13799985092、13926606543 |
电话:18213571985、13701074019 |
电子邮件:42352459@qq.com、123256076@qq.com |
电子邮件:weiyc@powerchina.cn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3年 11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