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中国电建集团电建路桥东南公司任伟强 | 发布时间: 2023-05-12 |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1条“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经营范围;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拥有洒水车、机扫车、荷载≥2吨桶车对接压缩式其他垃圾收集车各1辆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所有车辆需在投标人公司名下,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车辆行驶证时,需同时上传能体现其他垃圾收集车和易腐垃圾收集车桶车对接式功能及车牌的清晰照片)。”修改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财务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3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地面道路保洁服务业绩。”修改为“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或地面道路保洁服务业绩。”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地面道路保洁服务业绩。”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或地面道路保洁服务业绩。”
5、原“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0时30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