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中国电建集团规划总院马琳琳 | 发布时间: 2021-01-19 |
2020年新能源发电项目无人机航拍技术核查项目招标更正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2020年新能源发电项目无人机航拍技术核查项目 各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新能源发电项目无人机航拍技术核查项目》做以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一卷 招标公告4(7)“专项资格条件”中取消“具备采购设备研发、销售、生产资质或投标人为采购设备代理经销商的授权证明”。 2、 招标文件第三卷 合同条款18.1.1条款和18.2.1条款中不涉及源代码相关要求。 3、 招标文件第四卷 技术规范书3.1.5条和3.2.5条变更为“无人机类型:多旋翼无人机”。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不管是否回函确认,均认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澄清。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