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中国电建集团电建水电开发公司雷曦 | 发布时间: 2019-12-05 |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通信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 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款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成套商,近8年内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电站通信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并提供用户证明资料与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等内容,若为成套商,投标人应附主要设备(包括:SDH、PCM、程控交换机)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在新疆地区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及以上资质。”。
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