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李慧 | 发布时间: 2019-09-18 |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6/023-19115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混凝土,采购混凝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道路雨污分流包括13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和新建奎湖路、新建城北污水干管。改造道路为:惠民路、春谷路、晒滩路、南翔路、文庙路、漳河大道、龙池路、安贤街、籍山大道、小乔路、环城南路、朋济路、陵阳路+乌霞路。水环境治理包括市桥河和古亭河黑臭水体治理,主要项目内容为景观坝工程、河岸修复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水源工程、景观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与构建工程、控源截污工程。河道水位控制包括龙门桥扩容站、蚂蟥涝扩容站、思古桥排涝站三座扩容站和儿童乐园节制闸、港河节制闸两个水位控制闸。建安费暂定12.54亿元。
2、招标范围: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混凝土 |
C15 |
m3 |
3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
2 |
混凝土 |
C20 |
m3 |
1500 |
|
3 |
混凝土 |
C25 |
m3 |
3900 |
|
4 |
混凝土 |
C30 |
m3 |
300 |
|
合计 |
/ |
/ |
6000 |
注:以上招标混凝土型号规格、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19年9月到2020年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标准》(GB/T14902-2012),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至今C25商品混凝土的相关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即可)。
4、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5、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需提供2016年至2019年的供货业绩以及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两份,每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6、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7、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例如:“水电十四局南陵水环境混凝土采购项目标书费”)。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
收款单位账号: 4408 7101 0400 0445 1000 0000 0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曙光路支行
收款单位开户行行号:1035 8100 8714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秋浦大道(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秋浦大道(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为保证线上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各投标人应在上午9:00前赶到开标地点,提前完成现场签到工作)。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集采平台通过水电十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综合评标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0871-63323954 、15368221635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秋浦大道
联 系 人: 宋永星、张小强
电 话: 13365732777、18948888343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19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