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林萍 | 发布时间: 2019-06-19 |
深圳地铁12号线叉车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9235
各潜在报价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台叉车,用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三工区。该批设备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深圳地铁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三工区位于宝安中心城区,承建线路沿前进一路、前进二路下方敷设,正线全长约4.3km。工程范围共4站4区间、1条联络线及2座变电所,即同乐站(不含)-新安公园站区间、新安公园站、新安公园站-灵芝区间、灵芝站、灵芝站-上川区间、上川站、上川站-流塘区间、流塘站、5/12号线联络线、灵芝公园和创业路变电所。
1.1.2交通概况:交货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该道路为深圳限外区域,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1.2采购内容:叉车(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9235 |
叉车 |
10T |
台 |
1 |
2019年07月25日 |
深圳地铁12号线土建三工区施工现场 |
满足GB/T5141-2005相关要求,带液压自动叉距调节、带驾驶室(配空调)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不作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人针对询比价设备同类型型号设备合格证1份。
(4)其他要求: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设备到场后,买方根据设备配置清单和配件清单予以验收。设备调试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经调试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设备初验合格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并提交销售清单原件、设备验证记录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提货时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30%,10%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9年6月2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询价文件费用的支付
(1)询价文件售价:300元。
(2)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询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成交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报价文件截止日前1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询价文件费用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9235标书款。
8.4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8年6月24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5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8年6月25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6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7递交文件应包括:
8.7.1物资报价表;
8.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7.3同类型型号设备合格证;
8.7.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8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8.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9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10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1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18108175597(商务) 18108175681(报名)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本次采购评审照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从报价人的技术参数、报价、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