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中国电建集团北京院董鹏 | 发布时间: 2018-04-13 |
山西河曲风电场一期100MW工程风电场2标工程
招标更正澄清公告(第02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条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公告(正文共 1 页)后,应在24小时以内将收到本澄清公告的确认函扫描发送至邮箱dongp@bhidi.com或传真至010-51972363。
本文件所作修改、更正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和更正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1、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0条 最高限价”内容修改为如下内容:
最高限价为5059.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零伍拾玖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3日
确 认 函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单位发至我单位的《山西河曲风电场一期100MW工程升压站风电场2标工程招标文件更正澄清公告(第02号)》(正文共 1 页),我单位已收到,特回此函告知。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