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标管理系统 | 作者:成都院汪忠慧 | 发布时间: 2017-09-26 |
合同编号:A227KX-17-02
我公司现就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可研阶段勘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规定资格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于2017年9月13日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bid.powerchina.cn)发布招标公告。经研究决定:
现对公告中合同工期目标第1条“本工程计划总工期4个月。按2017年11月1日工程开工起计,即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更正为“本工程计划总工期5个月。按2017年11月1日工程开工起计,即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第2条“工期节点一,11月15日完成”更正为“工期节点一,12月15日完成”、“工期节点二,12月15日完成”更正为“工期节点二,1月31日完成”、“工期节点三,3月31日完成”。
对招标文件中,进度款支付第3.8.6.1.(2)条,删除“过程支付节点如下:第1个支付节点:于2017年11月15日完成勘探便道修筑后30天内;第2个支付节点:于2017年12月15日完成节点目标后。”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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