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金翔 | 发布时间: 2019-05-22 |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2/003-1913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
水利施工标碎石采购项目补遗第01号
一、招标文件P7-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3投标报价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投标综合单价=基准价价*(1+固定百分比)
4、基准价:以2018年11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为基准价,121.36元/吨。
5、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6.单价调差约定:(1)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在基准价±10%范围以内时,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1+增值税税率);
(2)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超出基准价±10%范围以外时,合同综合单价按超出部分相应调整,即:
结算期当期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1+增值税税率);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90%)](1+增值税税率);信息价是结算当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
7、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如果投标人提供其他税率发票,投标总价中税费不予修正。”
二、招标文件P33-34“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4价格-4.1至4.3”修改为“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商标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固定百分比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合价 |
碎石 | 5-20mm | 121.36 | ||||||||
碎石 | 20-40mm | 121.36 | ||||||||
碎石 | 40-80mm | 121.36 | ||||||||
碎石 | 4.95-31.5mm | 121.36 | ||||||||
合计 |
4.3 鉴于本次货物供货周期较长,价格波动较大,为维护双方权益,就单价调差问题做如下约定:
(1)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在基准价±10%范围以内时,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1+增值税税率);
(2)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超出基准价±10%范围以外时,合同综合单价按超出部分相应调整,即:
结算期当期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1+增值税税率);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90%)]*(1+增值税税率);
基准价:以2018年11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为基准价,121.36元/吨。
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
结算期信息价是指结算当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
三、招标文件P6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五、报价表-2、单价计算表(包件1)”修改为“
2、单价计算表(包件1) 单位:元/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基准价 | 固定百分比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装卸车费 | 保险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其他费用 | 税额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P=D*(1+E)*(1+增值税税率) | Q |
1 | 碎石 | 5-20mm | 121.36 | ||||||||||||
2 | 碎石 | 20-40mm | 121.36 | ||||||||||||
3 | 碎石 | 40-80mm | 121.36 | ||||||||||||
4 | 碎石 | 4.95-31.5mm | 121.36 |
注:
1.基准价:以2018年11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为基准价,121.36元/吨;
2.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3.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四、招标文件P6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五、报价表-2、单价计算表(包件1)”修改“
2、单价计算表(包件2) 单位:元/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基准价 | 固定百分比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装卸车费 | 保险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其他费用 | 税额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P=D*(1+E)*(1+增值税税率) | Q |
1 | 碎石 | 5-20mm | 121.36 | ||||||||||||
2 | 碎石 | 20-40mm | 121.36 | ||||||||||||
3 | 碎石 | 40-80mm | 121.36 |
注:
1.基准价:以2018年11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公布的庐江县地区碎石(不分规格)不含进项税价格为基准价,121.36元/吨;
2.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3.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日期:2019年5月22日
附:《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水利施工标碎石采购项目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