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 作者: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金翔 | 发布时间: 2019-05-22 |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2/002-1912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
水利施工标柴油采购项目补遗第01号
一、招标文件“P7-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3投标报价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现场设备加油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投标综合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1+增值税税率)
4、基准价: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xwzx/xwfb/index.html)发布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中安徽省柴油(标准品)不含增值税平均价格为基准价:6436元/吨。密度:0.835Kg/L。(2018年11月30日:7525元/吨(税16%)、不含税价为6487元/吨;2018年12月14日:7405元/吨(税16%)、不含税价为6384元/吨;基准价=(6487+6384)/2=6436元/吨(不含税))
5、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6.单价调差约定:(1)当结算期当期价格波动范围在基准价±10%范围以内时(包括±10%),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1+增值税税率);
(2)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超出基准价±10%范围以外时,合同综合单价按超出部分相应调整,即: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1+增值税税率);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90%)]*(1+增值税税率);
结算期信息价是指在结算期供货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中安徽省柴油(标准品)不含增值税价格
7、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二、招标文件P34-35:“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4价格-4.1至4.3”修改为“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固定百分比 | 综合单价 | 税率 | 合价 |
1 | 柴油 | 0# | 吨 | 10000 | 6436 | 13% | ||||
合计 |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4.3 鉴于本次货物供货周期较长,价格波动较大,为维护双方权益,就单价调差问题做如下约定:
(1)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在本合同基准价±10%范围以内时(包括±10%),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综合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1+增值税税率)
(2)当结算期信息价波动范围在本合同基准价±10%范围以外时,合同单价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差: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1+增值税税率);
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1-10%)时,结算单价=[基准价*(1+固定百分比)+(结算期信息价-基准价*90%)]*(1+增值税税率) 。
(3) 基准价: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drc.gov.cn/xwzx/xwfb/index.html)发布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中安徽省柴油(标准品)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价,6436元/吨。密度:0.835Kg/L。(2018年11月30日:7525元/吨(税16%)、不含税价为6487元/吨;2018年12月14日:7405元/吨(税16%)、不含税价为6384元/吨;基准价=(6487+6384)/2=6436元/吨(不含税))。
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结算期信息价:是指在结算期供货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中安徽省柴油柴油(标准品)不含增值税价格。”
三、招标文件P6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五、报价表-2、单价计算表”修改为“
2、单价计算表 单位:元/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基准价 | 固定百分比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装卸车费 | 保险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用 | 其他费用 | 税额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P=D*(1+E)*(1+增值税税率) | Q |
1 | 柴油 | 0# | 6436 |
说明:
1、基准价: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5日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xwzx/xwfb/index.html)发布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中安徽省柴油(标准品)不含增值税平均价格为基准价:6436元/吨。密度:0.835Kg/L。
2、固定百分比: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百分比。固定百分比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现场设备加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则为正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则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百分比不予调整。
3、付款方式: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
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日期:2019年5月22日
附:《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水利施工标柴油采购项目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