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作者:中国电建集团华中院贾莉 | 发布时间: 2018-07-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建华中设计院科技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电建华中设计院科技研发基地建设项目1#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中国电建华中设计院科技研发基地建设项目1#楼(科研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78042.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284.87㎡,地下建筑面积约23757.40㎡;地上1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61.7m;框架结构。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富贵一路以南、晨阳路以北、舒心路以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不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及室外配套等工程,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确保“中州杯”工程。
2.6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申请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与申请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申请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5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以验收时间为准)。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以及其他等。
3.6信誉要求:①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
3.7.1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资格预审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领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2018年 7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807室) 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5.1.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5.1.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1.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1.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书、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5.1.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5.1.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5.1.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1.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1.9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1.10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1.11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5.1.1~5.1.11款应根据“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申请人注册所在省(直辖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申请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23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0371-6716339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8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056252
2018年7月20日